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主要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在不试图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司法程序的前提之下,暂时享有人身自由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之后的判决结果究竟如何。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免于被判处刑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若在此期间内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实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应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一旦解除取保候审,案件将继续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最后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最终判决。因此,即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他们是否会面临刑罚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而定。倘若法院判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罪,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反之,若法院认为其无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便无需接受刑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网上逃犯取保候审吗
需依据特定情境进行判断。倘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则可以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
(二)假设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造成社会危害性者;
(三)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亦可避免造成社会危害性者。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审查过程中,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
(一)可能涉嫌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二)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造成社会危害性者;
(三)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亦可避免造成社会危害性者;
(四)若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系一项重要举措,意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妨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下,获得短暂性的人身自由。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预先设定了判决结果,其最长执行期限为12个月。当期限届满或者确认不再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之时,应当及时解除此项措施。在此之后,案件仍将按照既定流程继续审理,最后由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判决,以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实施相应的刑罚处罚。因此,取保候审后的判决结果,完全依赖于法院的最终裁决,有可能导致无罪释放,亦有可能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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