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判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若于取保候审阶段逃避羁押监管,极有可能被视为脱逃罪。然而,此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阶段奔逃者应受何种具体刑罚,原因在于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为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推进,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非正式的刑事惩罚手段。若在取保候审期间逃离监管场所,则可能因具体案情及司法实践差异,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然而,最终的刑期裁定仍需由法院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若奔逃行为被判定为情节恶劣,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再次触犯法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决有期徒刑,并且考虑到行为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可能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否要没收一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交悔过书以示诚意和决心。在必要时,甚至有权对罪犯进行拘留,以便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间内,若出现逃避监管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脱逃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取保候审本身并非一种正式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刑罚标准。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看,逃逸者可能会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具体的刑期,则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案情进行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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