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友或是辩护律师皆有权利请求对许可采取的强制性的司法行为进行变更。当某人因为触犯法律而被依法拘留之后,其家属若希望为其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就务必向负责处理此案的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在接到相关的申请之后,上述各机构必须于三日内对此做出决策。若关于更改强制性司法行为的申请未获批准,相关机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且详细解释为何拒绝其申请的原因。因此,作为家属,我们应该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与被拘留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拘留通知书等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上述的司法机构。接下来,我们需要耐心等待上述司法机构的决策结果,并根据最终的决定来采取适当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拘留后家属怎样办取保候审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被拘留之后,其亲属有权为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此过程中,亲属首先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来协助处理此案,由律师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是否具备进行取保候审的可行性。接下来,律师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例如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保证人的详细信息等,并向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最终,法院或者检察院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提出申请,请求改变现有的强制性措施,诸如取保候审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者应当向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部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亲属之间的亲密关系证明等等。在接到申请之后,上述受理单位有义务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并且如果拒绝申请的话,必须详细地说明其理由。因此,申请者需要依据这些规定来准备所需的材料,提交申请,然后耐心等待司法机构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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