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夺罪是否属于过失犯罪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抢夺罪乃是指蓄意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剥夺他人合法持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倘若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并无抢夺财物的意图,也就是说,其不具备犯罪的故意心态,那么便无法构成抢夺罪。而过失犯罪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种行为时,理应预见到该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后果,但由于自身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过于自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因此,抢夺罪的成立必须要以行为人具有明确的抢夺故意为前提条件,而非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属于过失行为吗
本罪的核心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方面看,本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地,公开且有力地行使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使得被害人无法抵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
再次,本罪的实行犯主体为一般的公民个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系由故意心理状态所支配,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需要注意的是,抢夺罪绝不可能是由于过失导致,而且在行为过程中通常伴随着暴力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抢夺罪并不属于过失犯罪这一范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抢夺罪成立之必要条件为行为人持有明确且强烈的抢夺意图,即蓄谋以暴力或者其他类似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然而,过失犯罪则主要源于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未能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因此,从主观方面来看,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依赖于故意,这与过失犯罪所要求的主观心态存在显著差异。简单来说,抢夺罪属于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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