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占罪是一类必须经由行为人提出辩护请求后,才能进行裁决的案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在此情况下,被害者需按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并附上所有关键性的证据材料,例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以充分证明被告方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犯罪事实。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并且被告方拒绝归还,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被害者就有权依据上述条款发起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如何起诉
若被侵占方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其所失之物,可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申请侵占方返还被侵占财产。倘若侵占者拒绝执行此项命令,则被侵占方可进一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对于将他人托管之财物擅自据为己有的行为,如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且未得到妥善处理,侵占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严厉惩罚;而若涉案金额巨大,甚至存在其它恶劣情节,侵占者将可能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侵犯财产类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侵占罪)皆列为当事人自我起诉的民事案件范畴之内。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必须积极主动地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倘若被告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绝归还,那么受害者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一份详细完备的自诉状,其中应包含关键性的证据材料,例如实物证据、书面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法院将会依据这些证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评估,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