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若对其已依法拘留之人认为确需进行逮捕的,应在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理与审批。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延长,即由原本的三日延伸至四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者、多次进行违法行为或者是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而言,他们需要获得警方逮捕同意的时间,则可能被延长到三十天。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责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就必须严格遵循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还可以延长至四日;若是涉及到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然而,具体案件的拘留时长,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最终决定来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职务侵占罪要判多少年怎么算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若涉及金额较小,则判处当事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若是金额相当大的话,将会被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可能会被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职务侵占罪”,其实就是指那些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中担任公职的人,如果利用自己手中的职务便利,不正当地将所在机构的财物据为己有并且达到一定程度(即涉案金额较大),那么就会构成此项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对其所采取拘留措施的相关人士,判断有必要进行逮捕的话,那么他们通常会在收到拘留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申请;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到四天。对于那些涉及严重犯罪行为,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等情况的嫌疑人,他们的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申请之后,他们必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公诉案件,其逮捕程序也应当遵循上述法律规定。至于具体的拘留时间长短,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