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可能释放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范,公安权力机构在对涉案人员实行拘留措施之后,须于二十四个小时内进行详尽且深入的审讯。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拘留对象并不适用于拘留这一严厉的司法措施,依据法律规定,必须立即解除拘留措施,并向其颁发释放证明,以便其获得自由身。因此,必须明确指出,在个别特殊情形下,刑事拘留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释放的,也就是在查明拘留对象确实不符合拘留条件之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可能不判刑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刑事拘留并非必然代表着最终将面临刑事审判并被定罪量刑。实际上,刑事拘留乃是对涉嫌触犯刑法的个人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意图在于防范犯罪嫌疑人逃脱法网、销毁关键证据等情况的发生。若经严格的调查取证过程,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不存在违法行为或证据链条存在重大缺陷,那么检察机关有可能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反之,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也同样可以宣告其无罪释放。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并不一定会导致罪犯被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展开相应的审讯工作。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拘留措施不当或者存在错误,则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拘留者出具相应的释放证书以示清白。换句话说,如果经过调查核实,确实不应该对特定人士采取拘留措施,那么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撤销该项拘留决定,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