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资料在哪里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当取保候审期结束之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须凭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所开具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就意味着,取保候审的相关材料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妥善保管,以便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作为依据使用。与此同时,银行亦需对相关记录进行妥善保存,以确保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因此,取保候审的相关资料理应分别存放于上述各机关及银行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资料可以查到吗
公安部的网络系统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全面连接与覆盖,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使用有效的身份证件,便可立即被识别出相应的身份信息,并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得到详尽的查询和记录。取保候审制度,系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特定范畴的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其主要方式为要求被取保候审对象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在接受传唤时能随时到案。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居住地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境。而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被取保候审者也应继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阶段终结之后,申请方须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凭借他们所开具的解除了取保候审状态的通知书才能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所收取的取保候审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而相应地,银行亦将负有保存保证金退还记录的责任,以便保证保证金能够顺利、及时地交还至申请人手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