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流程大概多久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接获到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应对此给出决定,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此,在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通知申请人获知结果的时限也应在此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的候审
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被拘留或逮捕的涉嫌犯罪人员、被告人员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請書後,需要在七日内给出明确的答复——是否同意进行取保候审。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向其本人公开宣布,同时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所明文规定,当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接收到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务必对此类请求做出及时的决定回应,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处理工作。因此,在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通知申请人获悉结果的时间限制亦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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