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闯红灯需要礼让吗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行人闯红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尽管在斑马线上行人享有法定的路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无视所有的交通规则。实际上,行人应严格遵守人行横道规则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这既是尊重法律法规的体现,同时也展现了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
其次,尊重行人并礼貌让行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礼节,更是一种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应该降低车速行驶;若遇到行人正在穿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司机应立即刹车停下以保障行人优先通行权。
此外,机动车在通行无交通信号控制的道路时,如果遇到行人穿越道路,驾驶员应主动避让行人。当驾驶员驾车途经十字路口时,突发情况下如发现前方人行横道有行人正在闯红灯,驾驶员面临两个选择:
一是继续前行,鸣笛警示,试图迫使行人停下脚步;
二是停车让行,让行人先行通过。
然而,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将带来不同的结果:如果驾驶员选择继续前行,可能会引发危险状况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反之,如果驾驶员选择停车让行,虽然会暂时影响自身以及后车的通行效率,但却能确保行人能够安全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坚持前行,一旦发生事故,他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针对设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或路口的人行横道,如果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能及时停车避让,这种行为并不构成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专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二、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了,车有责任吗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机动车在道路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行人无任何过失,也须由机动车一方向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据确凿地证明行人为事故发生的过错方,则可以依据其过错程度从轻减轻机动车一方所应负担的赔偿责任。反之,若机动车本身并无任何过错行为,则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出总体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擅自在红灯期间穿越道路乃是严峻的交通违规行为,即便行人享有斑马线上的通行权益,亦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当驾驶员驾车接近人行横道时,理应降低车速并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若行人在红灯期间强行穿越马路,而驾驶员已经按照规定正常行驶,则无需停车避让。然而,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建议驾驶员尽量停车以示敬意。尊重行人权益、确保道路安全以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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