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保险不赔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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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碰撞家庭成员,赔偿责任免除。 2.车辆未年审或年审未通过导致的损失,不赔偿。 3.车辆维修期间事故损失,不予赔偿。 4.新车未上牌、临时牌过期,损失不赔偿。 5.被保险人放弃追索权,我们不赔偿。 6.驾驶证遗失、损坏、更换期间事故损失,不赔偿。
哪种情况下保险不赔

一、哪种情况下保险不赔

1.若驾驶者碰撞到了自身家庭成员,则此类赔偿责任将予以免除。

2.倘若车辆未能按期进行年度审验或在未能顺利通过年度审验的情况下发生交通意外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我们也无法对此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当车辆处于维修过程中的阶段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我们亦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新车尚未办理正式牌照、仅持有临时牌照或是临时牌照已过有效期的时间段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我们同样无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果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索权利,那么我们也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在驾驶证遗失、损坏乃至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所引发的经济损失,我们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哪种情况下追尾后车无责任

在此,我们提供了以下五种在实际驾驶过程中发生追尾事故时可以免责的情形:

首先,如果是由于前车违规压线行驶而引发的追尾事故;

其次,若前车在道路上突然强行变道从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再次,倘若前车正在倒车过程中造成追尾事故;

此外,若发现前方车辆存在明显的开斗气车行为;

最后,如若前车疏忽闯过红灯并因此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涉及到家庭成员受到伤害,本保险公司将对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对于那些在行车过程中故意碰撞家人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予以免责。2.若因车辆未能按期进行年度安全检查或者年度安全检查未能顺利通过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类损失予以免赔。3.在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事故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类损失予以免赔。4.对于新购买的车辆尚未办理正式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经过期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类损失予以免赔。5.如果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向本公司提出索赔的权利,那么本公司将对此类情况予以免赔。6.在驾驶员的驾驶证丢失、损坏或者需要更换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事故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类损失予以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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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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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
四、患职业病的;第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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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时候往往就会认定劳动者构成工伤,但实际还是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才行,而不能任由用人单位或者受伤劳动者说了算。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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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过错的表现
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具备意思表示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诊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愿做出选择的权利。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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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义务具备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通常所具有的学识和技术;
(2)有义务使用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在相同的病例中通常使用的注意和技术;
(3)有义务在实施技术或应用学识时使用合理技术和最佳判断。
3、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等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材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材料。病历资料,是指患者在医院中接受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检查、护理等医疗过程的所有医疗文书资料。病历材料是认定案件事实、明确责任的最重要证据。而且病历资料主要掌握在医疗机构手里,医疗机构有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因此,医疗机构具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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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况下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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