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违约的法律纠纷,此种情况下的起诉费用并非必然需要个人承担。通常来说,在诉讼程序中,原告首先需支付相关的一般性诉讼费用。
然而,当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败诉并且法院认同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用的主张时,被告方有义务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或者通过与法院进行协商,直接将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转账至原告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判决其享有的权利或者请求判决其不承担的义务,有权要求对方负担其为实现该项请求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者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受害人家属有权依法获得诸多补偿费用,其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多个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得知其中具体的赔付标准及方法。譬如,该条例的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丧葬费应依照被告所在地法院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平均每月工资标准,将六个月的总金额计入补偿范围内进行赔付。
此外,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也规定了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即取决于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被告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再
接下来,第二十九条则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做出了具体规定,即应按照被告所在地法院每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进行二十年的计算。当然,对于已超过六十周岁的人群,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就相应地减去一年的补偿时间;而超过七十五周岁的人群,则按五年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涉及到保险合同违约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关原告方支付的起诉费用并不必然地全部由其独自承担。原告首先需要先行支付一般的诉讼费用,然后假如被告在庭审判决之后败诉并且法院赞同原告关于请求支付相关费用的主张,那么被告就必须负担起诉讼费用;或者在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之后,可以选择将相应的款项直接汇入原告的账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