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在特定条件下,允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暂时摆脱羁押状态,而无需继续被关押在看守所内,而是可以在外面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获得批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随时准备接受传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等。
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出现了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或者被发现存在新的犯罪事实,那么司法机构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决定将其重新收押至看守所。
相较之下,拘役则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种主要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罪犯,旨在通过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惩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旦被判定拘役,罪犯将会被送往监狱或者其他指定场所服刑。同样地,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发现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司法机构也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决定将其重新收押至看守所。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取保候审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定会被判处拘役,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裁量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的可能性
若具备下列相关条件之一者,即可依法取保候审并酌情予以缓刑判决:
1.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2.犯罪行径相对较为轻微;
3.有诚恳认罪之悔悟表现;
4.已无再次犯罪的威胁和风险;
5.宣告缓刑时不会给其所在社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此外,法庭还可根据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进行特定的行为,出入特定的地区、场所,以及接触指定的特定人群。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制度赋予了犯罪嫌疑人们在特定条件下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权利。在此期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将面临被重新收押的风险。拘役则是一种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措施,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案件。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拘役,其适用与否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节以及司法机关的裁量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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