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视为危险驾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规,此类行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就普遍情况而言,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但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及公安机关的判断。拘留与否将综合考虑到醉驾的严重性、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配合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酒驾驶是刑事拘留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对于有酗酒驾车行为者,应给予刑事拘留的相应惩戒措施。具体而言,若驾驶员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则将面临暂时扣留6个月之久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缴纳金额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而如果他们曾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过处罚,那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将会被处以10天以内的拘留,并且需要再支付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对于那些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来说,他们将被交管部门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5年之内不能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是由于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犯罪事实成立的话,那么他们将依法接受刑事责任的追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交管部门吊销,而且终身都无法再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中国境内,酒后驾车被视为严重的危险驾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这部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将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违法行为的犯嫌人会遭到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但具体的处理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最终裁决来确定。在决定是否进行拘留时,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醉驾行为所造成的威胁、隐患及其影响的严重程度,同时还需要对嫌疑人家的配合度和认罪悔过表现进行全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