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飙车撞死人全责保险赔不赔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若被保险车辆在路面行驶过程中因交通意外导致本车乘员或所有者之外的第三方受害人身心伤害及财物损失时,依法应由保险公司依照相关道德标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额度范围内进行例行赔偿。
然而,倘若该次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皆由于受害人蓄意所致,则无论投保状况如何,保险公司均有权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飙车撞死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在某些情况下,疯狂驾车并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可能会构成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而不仅仅只是针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简单刑事指控。换言之,交通肇事罪主要指的是那些未能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制度的行为,这种违规行为最终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包括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导致他人死亡或使公共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33条的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具体内容得以明确。因此,如果某位驾驶员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导致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她很有可能因为触犯交通肇事罪而面临刑事诉讼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被保险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意外导致了第三方权益受到了损害或者出现了财产损失,那么作为唯一的责任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所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该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行为所引发的,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已经购买了相关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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