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开车撞死人保险赔不赔
驾驶人员故意造成他人损伤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于故意行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负责在被保险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2.实际操作中,如果驾驶人员故意引发车祸,则可能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起事故在以下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
4.若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中无责,则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故意开车撞人未遂怎么判
倘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驾驶行为会造成交通事故并导致他人受伤,却蓄意为之,并且最终并未直接导致受害者出现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之人,则该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中的故意伤害犯罪的未遂形态。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而在未遂状态下进行量刑时,可以视情节轻重,参照既遂案件对被告人予以较轻或略微减轻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驾驶员蓄意对他人进行损伤,保险公司将对此类行为拒绝对投保人的理赔。鉴于故意行为所引发的交通意外仅在被保险人存在过失情况下才予以赔偿。因此,故意制造车祸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其赔偿额度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此外,无责任赔偿限额则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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