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欺诈罪而服刑,则受害者仍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款项。实际上,当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之后,受害人均有权单独或联合其他受到侵害的人士共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者已先行接受刑事惩罚并开始执行有期徒刑,那么对于此类案件,受害者仅能依法另案提出民事诉讼以寻求损害赔偿。无论如何,只要涉及到诈骗行为,即使被告人已遭受高达刑法惩处且正在服役期间,同样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诈骗犯被抓了钱没能力退还怎么办
倘若诈骗罪犯无力支付赔款,通常可为其提出提供保证后延期偿付或分批次赔偿的解决方案。当法院判决诈骗罪名成立之后,若犯罪嫌疑人无法承担偿还责任,法院将依法依据诈骗罪的具体情节对其作出相应审判。
然而,在诈骗罪犯被判刑后,受害者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讨损失的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若嫌犯因涉嫌诈骗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受害人仍拥有透过司法程序来追讨所受经济损失的权利。事实上,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刑事起诉后,每位受害人都享有独立或者与其他同样遭受侵权的人员联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