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车出事故保险不理赔涉嫌诈骗吗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取决于不履行理赔责任这一行为的具体情形。对于理赔问题是否属于保险欺诈行为,必须参照保险诈骗所涉及的五项特定行为标准来进行评判。这五类行为包括:蓄意捏造并不存在的保险标的、篡改或者夸大已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损失程度、编造并无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
二、租车出事故要自己赔吗
在汽车租赁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故,通常情况下需要由租赁方或借用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当机动车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为同一人时,若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了相关损失和损害,并且经权威部门判定确认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该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将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定是否涉及保险诈骗罪,主要取决于在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时所出现的具体情况。评价理赔事宜是否构成保险欺诈的关键在于遵循以下五个行为准则: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物;擅自修改或夸大事故的起因或者损失程度;编造并散布虚假的事故信息;蓄意制造财产损失事件以及故意引发被保险人的死亡或重病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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