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后多久保险公司不赔偿
在交通意外事件发生之后,当保险事故的责任人得知或理应知晓该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仍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支付相关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中的明确条款,除人寿保险此类特殊险种之外,所有其他类型的保险的被保险人或是受益人,均有资格在其知晓或应该知晓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之日起的两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支付相应的保险金,此为法定之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车祸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经过为期30工作日的康复期便可进行伤残评估。关于交通事故的伤残评估时限,法律明文规定即为三十个自然日。
依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书之日起30天内,公安机关应完成伤残等级的评估工作。若有任何一方对于所给出的伤残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均有权于收到评定书后第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交重新评定的申请。
此外,如不幸发生路面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务必立刻做出反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保护。如有伤者需紧急救援,车辆驾驶员负有立即实施救治之责,并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若保险合同中的责任人在明确知晓或有义务了解到保险事件已经发生之后的两年内,仍然没有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或者交纳相应保险费用,那么,保险公司有权选择拒绝赔偿此类事件所带来的责任风险。然而,根据中国大陆现行的《保险法》规定,除人寿保险等特殊险种以外,被保险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只有在经过了知情或应有知道的阶段之后的两年期限之内,才享有提出索赔或支付保险金额的权利,如超出限制时间,则该类权益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