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会不会给你取保候审
在某些情形之下,法庭有权核准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这样的申请被提出,那就证明了嫌疑人或者被告并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来规避有关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并且他们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然而,取保候审是否能得到批准,这完全取决于司法机关的决策权,他们会深入考量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案件的性质和嫌疑犯的具体情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法院会不会只凭一份口供判刑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对于所有类别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应当特别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核实工作,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而不应轻率地依赖或偏袒某些单方面证言(例如口供)来形成最终判断结果。因此,仅具备被告人口供,但缺乏任何其他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是无法直接确认该被告实属罪犯并予以相应惩戒措施的。面对此种情况,司法机关唯有依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两大因素,宣告涉案嫌疑人为无罪。除非在此基础上,还能进一步找到充足且真实可靠、具有明确证明力以及与事实存在一定关联度的证据,方可做出定罪量刑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某些特定的情节条件下,法院可能会判定批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这个举措往往寓意着当事人并无逃避法律调查、诉讼以及审判的意图,同时也不存在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可能性。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然需要由司法机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与判断,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的具体性质、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状况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取保候审的决策过程实际上是司法部门在各种因素之间进行谨慎权衡后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