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盗窃罪能取保吗
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需考虑诸多要素,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涉案人员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对社会形成持续性的潜在威胁等等。在处理多次盗窃案件时,倘若情节较为恶劣,那么无疑将对取保候审的申请产生影响。
然而,即便涉案人员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不会逃避调查、不破坏证据,并且其健康状况堪忧或者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或检察院仍然可以考虑给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多次盗窃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是可以被判缓刑的。具体来说,多次盗窃者若存在如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便可考虑适用缓刑:
首先,其盗窃行为仅发生过五次或更少,且所涉金额累加后未超过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还能主动退还赃物并积极缴纳罚金;
其次,其盗窃行为仅发生过三次或更少,且所涉金额累加后未超过人民币两万元,并且具备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其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能够主动退还赃物并积极缴纳罚金,那么就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数次实施的盗窃行为能否获得保释,应当全面权衡犯罪的严重程度、被告方的悔罪表现以及其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将会对保释申请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案人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不试图销毁或者篡改证据,同时又因为健康状况不良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时,法院或者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是否批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