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12万,能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规,倘若贪污物资总金额达到120,000元人民币,则此类行为通常可被归类为"贪污数额较大"领域。在这个情况下,法律机关已经划定了明确的刑罚幅度范围,即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留,同时附加罚款刑罚。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最终的司法裁判情况仍然可能受到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犯罪情节、悔过表现以及退赃状况等等。若被告人为在提起公诉之前如实地交代自身的罪行,真心悔悟其违法行为,并且积极退却所收受物品以消除或减小不当收益对社会造成的损失,那么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可以考虑给予其适当从宽、减轻或者豁免刑事制裁的决定。据此,关于贪污120,000元的案子究竟可判处多少年限,我们不能提供一个确切的答案。实际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每项案件的独特性质与法院的全面性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贪污12万判几年
在十余年前,以当时的物价水平来衡量,十二万元无疑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犯罪行为应被判处较为严重的刑罚,譬如七年或者八年的有期徒刑其实并不算低。考虑到该罪犯存在自首以及积极退还非法所得等酌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情形,因此,法院有可能会考虑对其进行宣判在三年及以下的有期徒刑范围内,这已经是非常宽大的判决,属于法律之外的人情关怀。
然而,如果罪行发生在三年以下,那么才有机会获得缓刑的处理方式。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贪污金额达到了12万元人民币的情况通常会被界定为“犯罪数额较大”,对应的刑事制裁范围则是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伴有罚金的附加惩罚。然而,判决的最终结果将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诸如犯罪行为的性质与其情节的严重程度、罪犯在庭审过程中的悔罪表现以及其是否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等等。假如被告人能够在法庭审理之前就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表达出真诚的忏悔之情,同时积极地赔付非法所得,那么司法机关可以酌情考虑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量刑的处置。因此,具体的刑罚期限还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法庭的全面评估来最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