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是否可办取保候审手续
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特定条件下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强制性措施之一,依据相关刑诉法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各自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享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限。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同胞兄弟姊妹等)同样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亲属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尽管亲属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最终的裁量权依然握于司法机构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针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中,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具体情形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在实践操作中,亲属们往往需通过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执法机构提交申请函件,并且还须附带保障人或者缴纳与申请金额相符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实行的强制性法律措施之一,根据相关刑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以及其各自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都具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权利。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同胞兄弟姊妹等,他们也都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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