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分类方式:首先,根据抗辩权是否仅随附于主债权而存在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将其细致地划分为独立抗辩权以及从属抗辩权;其次,结合抗辩权行使效力的强弱差异不一,可以将其归纳为永久抗辩权及一时抗辩权两类;再者,依据抗辩权产生的原因,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我们又可将其细分为法定抗辩权与约定抗辩权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债权转让征信显示结清没收到钱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在信用报告系统中能够查询到以下各类数据记录:如银行信贷拖欠款项的历史纪录;各大电讯公司的欠费情形;针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未清偿状况以及法院出具的相关强制执行指令等。
然而,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却无法在这类系统中进行查询。当然,除非相关债权人主动将此部分信息添加至诸如华债网之类的专门用于债权转让的官方平台上,否则仍难以获取这方面的具体资料。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在债权让渡的过程之中,债务人所拥有的抗辩权主要以以下几个分类方式进行梳理和划分:首先,按照抗辩权是否仅仅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这一标准,我们可以更为精细地将其划分为独立抗辩权以及从属抗辩权两种类型;其次,结合抗辩权行使所带来的效益大小以及力度上的区别,我们有能力将其归结为永久抗辩权及一时抗辩权两大类别;最后,根据抗辩权产生的根源,也就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将其细化成法定抗辩权与约定抗辩权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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