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者违法是法人负责还是职业经理人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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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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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出现问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关于法定代表人导致的个人责任混乱,有三个角度:一是他们是否应承担个人责任,基于其执行职务时是否有过失;二是违约责任由法人独立承担,他们不受此牵连;三是只有在特定法律情况下,个体才可能承担外在责任。因此,只有在劳动者受到严重身心伤害时,他们才需面对个人责任压力。
公司经营者违法是法人负责还是职业经理人负责

一、公司经营者违法法人负责还是职业经理人负责

若企业出现任何问题,法定代表人乃至实际控制者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法定代表人造就的外部个人责任之混乱,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

首先,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同仁对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是否具备个人应该承担责任,是基于他们在执行这些职务之时是否有过失做出客观判断的。仅当他们存在过错时,个人方能承担相应责罚;

其次,违约责任仅能由法人机构独立承担,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员工均不会因此类事项受到牵连。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规,唯有在对劳动者人身权益构成重度损害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才会被明确责令直接负担起刑民事责任

最后,在法有明文规定的特定状况下,个体才有可能揭示外在责任。据此,依法照我国的劳动法规规范,只有在对劳动者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员工才应直接面对个人责任的种种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公司经营不善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在法律层面上,自降员工薪资是一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而降薪行为被视为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标准,因此应该经过与企业的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且在符合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制定出相应的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依据。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全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当得到的劳动报酬,那么员工便有权利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此为契机请求终止与该企业之间的劳务雇佣协议,同时还能够要求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对于那些有意继续留在原企业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就实际发放的工资与约定薪酬间存在的差额部分进行追讨,以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当企业面临困境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者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因法定代表人之行为所引发的个人责任混淆,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他们是否应当承担个人责任,这取决于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其次,根据相关规定,违约责任应由法人独立承担,法定代表人并不受此影响;最后,仅在特定法律情形下,个体才有可能承担外部责任。因此,只有在劳动者遭受严重身心伤害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才会面临个人责任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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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在经营中存在违约行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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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罚主要有: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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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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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应当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经营者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罚主要有: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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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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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不生效
合同生效指合同的内容发生法律上的效力,除依合同的性质和约定外,合同白成立时起生效。合同不生效指由于法定原因使有效成立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拘束力。我国的消费市场正处于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换时期,消费者相对于强大的经营者来说处于弱者的地位。经营者町能利用其信息优势、价格优势、市场优势对消费者进行强制性的不平等交易,在公共企业等垄断行业尤为突出。即使某些商品已形成买方市场,但部分经营者仍可采取质量、价格欺诈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此种不生效不同于合同无效,如果消费者对欺诈、胁迫行为的容忍或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则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
3.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是经营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土要责任。此种赔偿与违约责任的赔偿无论在成立根据、功能、范围上均有所不同。违约赔偿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应负之责,产生的前提足合法生效的合同。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责任足因为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中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负的赔偿责任,足一种法定赔偿责任。在赔偿范围上,违约责任赔偿的范围是受损方的现实利益,即合同有效成立因违约而使对方遭受的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现实的支付,也包括可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包括缔约中的费用,如交通费、邮电费、误工费和银行贷款利息等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丧失与第三人的缔约机会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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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来具体界限。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了损害。三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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