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离婚诉讼需要去哪里
通常而言,涉及离婚争议的案件,会由被告的常居地或是婚姻注册地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本国当地法庭进行审理。然而,若遇到被告常居地点与其实际居住地点并不完全相符的情况,则会由后者的本地法庭进行审理。以下几个特定列出的情形,就属于原告为住所地法院所管范围内的案件:首先,当被告并未在我国境内居住;其次,当被告行踪飘忽不定、或是经过正式宣布已经失踪;再者,若是被告人被劳动教育;还有,被告人正处在拘押之中;最后,若被告人已被注销城市合法户口。在此基础上,再加上特定情况:当其中一位配偶单独离家超过一年,又或者双方同时离家超过一年以上,并提出离婚申请的话,那么法院将根据本条例来处理此类案件的管辖权:第一,若其中一位配偶单独离家超过一年,而另一方对此提出了离婚诉讼,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作为主要管辖法院进行审理。第二,对于离家超过一年的夫妇而言,若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们将会把这些案件交由被告(常居地)所在法院处理;若被告并无固定的常居地,那么这类案件便由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所居住的地点的法院进行审理。在找到适当的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接下来我们要了解的便是起诉离婚的程序及其具体步骤:首先,我们必须撰写离婚起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份、所属民族以及您的具体住址;接着,内容应包含诉讼请求:首先是关于离婚申请的详细信息;其次,是孩子的抚育问题;最后,还需明确财产的分配问题;再往下,是有关何时结婚、何时生育子女,以及为何想要离婚等背景资料。当然,您可以选择先将起诉状打印出来,但是请务必确保在最终的签署部分,您能亲自用手写下您的名字;然后,您应该把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文件带到您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进行立案。在立案庭,您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两份,结婚证书原件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最低限度需要带上您个人的证件)以及子女户籍或出生证明的原件。考虑到还有可能存在需要分割的财产的话,请带上相关的财产证据,例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所有的证据都建议您复印两份,其中一份将用于法院法庭的案卷中,另一份将分发给对方;在为所有文件做好备案之后,您需要向立案庭缴纳相应的费用;再然后,请将您付款的凭证与上述提交的材料一起,交给立案庭继续处理,回家等待法院通知即可。当其中一方的配偶被宣布失踪后,若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此时,人民法院将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来解除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这种方式即为公告离婚。其本质也是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只是相较于常规的离婚诉讼方式,法院在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和判决书时,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因此被称为公告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交离婚起诉书后多久才能开庭
通常情况下,从离婚案件提起诉讼至法庭开庭审理所需的时间大约为一个月。当有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时,经由法院对相关文件及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如认定符合立案条件,则应于七日后正式予以立案。自法院立案起开始,便会将起诉书呈递至被起诉人,被起诉人有十五天的期限提交答辩状。接着,人民法院需在收到答辩状五天内将其发送给原告,同时向双方发出通知,要求各方耐心等候开庭审判的时刻到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大多数情况下,关于离婚纠纷问题的案件,通常会交由被告方常住地所在的国家当地法庭进行审理。不过若是碰到被告的常驻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并不完全符合的情形,那么就将由后者所在的地区的地方法庭来承担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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