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不慎碰撞护栏并选择了逃离现场,应依法接受相应处罚:第一种情况,若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他们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制裁,包括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以及可能长达15天的行政拘留;而对于第二种可能,即当事人已犯下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他们则需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即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更是会面临长期的刑罚——有期徒刑7年以上。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引起了至少一人重伤,持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在事后逃之夭夭,即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开车撞了人除了赔偿,还有什么惩罚
若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发生车祸并造成他人伤害后选择逃逸,那么相关法律措施所责令其承担的责任包括: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乃至更高额度的罚款;并且可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然而,当驾驶员开车撞倒他人且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却仍选择逃逸,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将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期,该罪行如若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则将处以7年以上的刑期,同时还会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终生不被允许重考获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驾车人士在行驶途中不幸与防护栏发生碰撞,且在事后选择逃离事故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具体而言,若肇事方的不当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则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惩戒,其中包括被处以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可能长达15日的行政拘留等严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