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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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涉及房产贷款的离婚事宜,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否则婚后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共同承担贷款的都视为共同财产,未偿还的贷款为共同债务。无约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处理,贷款债务共同承担。离婚时能否变更贷款还款责任视情况而定,协议离婚时可在协议中约定,但银行通常不同意更改贷款合同。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判决,银行也通常不接受更改贷款合同。
离婚析产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析产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关于涉及房产贷款离婚事宜,如若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事先约定,则应遵循相关约定执行;反之,若无约定,当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各自或者共同的名义购置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无论房产登记簿上标注的所有权人为单一主体或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阶段由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贷款的偿付义务,那么此类房产理所当然地应该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未偿还的按揭款项作为共同债务加以处置。通常来说,假如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共同名义购得的房地产,且由其中一方以单独名义办理的按揭贷款,除去例外情况,这种情形也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获取的任何房屋,若是没有预先约定的情况下,不论是在两人或一人名下登记,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配时,应根据共同财产的划定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与此同时,其对应的按揭贷款债务亦为共同责任。

此外,在离婚过程中,是否能够变更贷款的还款责任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夫妻双方可以在制定的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将由何者负责偿还。

然而,在此基础上签订的贷款合约通常情况下,银行并不会同意进行更改。当夫妻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时,法院会对房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以及剩余未偿还的贷款究竟由何者负责偿还做出权威判定,同样,在此前提下的贷款合同,依然不被银行普遍接受要求更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析产后的房子出售要交多少税

析产房屋在重新上市销售过程中,需缴纳以下税费:1%的个人所得税、1.5%的契税、以及0.05%的印花税

此外,若房屋产权证不足五年,还须支付5.5%的增值税。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房产权属登记及取证费用、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房地产测绘费等相关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关于涉及房地产贷款方面的婚姻纠纷问题,一旦法律程序审理过程中的相关主人公或者当事人之间签署了相关的约定条款,便应当按照这些约定予以执行;如果双方并没有进行任何约定,那么在婚姻存续期内所获得的任何房屋或地产购买,即使房产证上体现出该房屋属于哪一方个人所有,也必须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时,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在没有任何约定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房产,不论其房产证上是否注明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有,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以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并且对于尚未还清的贷款债务,夫妻双方也需要共同承担。至于离婚时能否对贷款还款责任进行变更,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在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但是银行通常不会同意修改贷款合同。在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将会作出相应的判决,同样地,银行也通常不会接受修改贷款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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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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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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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档案窗口办理查档。
2、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市地名办窗口办理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3、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和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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