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民事侵权行为有哪些
2.侵扰到公民或法人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破坏或损害个人之间身份关系的侵权行为。
4.未经授权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侵权行为。
5.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民事侵权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时效,即所谓刑事公诉程序中的溯及力问题(也就是刑法所规定的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时效)在公安机关尚未启动刑事调查立案之前,属于此类时效的范畴。当此期间结束时,司法机构便有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相关犯罪者予以追诉,如若超出了这一期限,司法机构将失去对于该类刑事案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侵犯人身权益涵盖了对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与伤害。2.对于侵犯人格利益的侵犯,主要是指涉嫌侵害自然人或者企业所拥有的、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得到明确保护的人格权利。3.破坏或损伤个人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亦被视为侵权行为之一种。4.未获得合法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财产同样构成侵权。5.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例如专利、商标以及版权等,皆属于广义的侵权行为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