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告需向该院递交详实的起诉书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
其次,人民法院将会对原告所提交的文件及资料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随后,在经过谨慎考虑之后,法院会做出受理决定并正式立案;在决定立案的第五天之内,人民法院应以书面形式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也需要用同等规格的书面形式就此提出答复;紧接着,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
最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寻求调解或做出最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关于交通意外医疗垫付有法律规定吗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并不承担预先垫付伤者医药费的法定义务。
然而,每个保险公司均负有代位垫付伤者紧急救治所需医疗费用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最新制订的相关法律条文,若因抢救伤患而需由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时,应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正式通知后,立即履行垫付相关款项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在此过程中,原告需将其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核,经过法院严谨的评审之后,便会确定该案件是否得到正式受理并且予以立案。随后,法院将会在立案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予被告人手中,同时被告人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之内向法庭提交相应的答辩意见。在这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审判事宜,以便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据案件事实作出终结性的法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