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驾保险不赔车衣谁来赔
若经事故事件技术裁定,确认事故责任在于我方,则对方向其车辆保险机构提出的索赔申请将得到批准;与此同时,我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亦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对于注加附件类物品的损坏并未在其保单规定内予以涵盖。同样地,若事故责任仍归于我方,且我方曾事先购买过新增设备险或车膜险等相关附加险种,那么我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理赔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代驾保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关于代驾险的理赔范围,其中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被代驾车辆的潜在损失;
第二点则涉及到被代驾者的人身安全损伤;
最后一项便是针对代驾服务提供方在服务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对除被代驾者之外的他人所应担负起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若租赁、借用等特定情况下导致机动车的所有权人、管理者以及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那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造成实际损害时,届时如经调查确定属于该机动车辆一方的过失责任,则需要由机动车的使用人为其负责赔偿;
然而,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有明显的过错行为,也会依法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经过技术鉴定后认定我方负有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有权向其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而我方保险公司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为在保单协议中没有涵盖附加物的损害。然而,如果我方已经购买了诸如新增设备险、车膜险等附加险种,那么我方的保险公司将会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进行合理的理赔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的归属是明确的,理赔流程也会严格依照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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