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保险拒赔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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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遭遇保险拒赔时,您可采取以下申诉途径:首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提交书面申诉至保险公司总部或相关监管机构;最后,您还可以选择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及时采取行动,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如何办理保险拒赔流程

一、如何办理保险拒赔流程

1.可以直接联系投保公司进行申诉

2.可寻求保险业监管机构的帮助和投诉,由于所有保险公司均须遵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要求进行合规运营,因此若保险公司出于非正常原因而拒绝理赔申请时,被保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通过网络在线或线下实体两种途径向相应的保险监管机构发起投诉;

3.最后,被保险人还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最快

1.以最高效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具体实施步骤为:在夫妻双方均诚意决定离婚并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偿还等事宜达成共识基础之上,共同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书;接着,请当事人亲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过后,方能顺利取得离婚证书。离婚,即指由夫妻双方经由协议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除其婚姻关系之行为,同时也是终止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必须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离婚机制中,按照不同的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大类别。而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则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只有当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且合法有效之后,男女双方才能以离异人士的身份重新回归社会生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面临保险拒赔的情况时,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申诉和维权:第一种方式是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并展开深入的交涉和沟通;如果经过了充分的协商之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考虑将书面形式的申诉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的总部或者是相关的监管机构寻求解决方案;最后,当一切努力都宣告无效时,您依然拥有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向当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这样的司法程序来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温馨提示:为了避免您的权益过早受到侵害,我们建议您尽快采用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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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拒赔怎么办理流程
当保险公司拒赔或赔偿不公,可向中国银保监会投诉或法院起诉。投诉需向当地银保监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详述事件、期望结果及个人信息。需提供原始证据,口头或匿名投诉无效。银保监会将转交投诉至相关机构处理,严重问题将深入调查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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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自诉提起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提交刑事自诉状。人民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且准备开庭事宜。开庭前进行调解。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八种行为。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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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拒执罪,不知道办案流程怎样的,我想咨询一下拒执罪法院办案流程都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在执行实践中,若要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但被执行人转移、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等情形都是以隐蔽的方式、渠道进行,而寻找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的证据存在困难,在被执行人去向不明的情形下如何固定证据更存在难度,行为类案件执行中如何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则难度更大,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举证责任、侦察责任都转移到了法院执行阶段。又因法院案多人少,执行人员办案压力大,精力不够,执行工作开展手段措施和方式方法的局限性,不能有效地搜集证据,导致在证据寻求和固定上存在困难。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为拒不履行民事判决罪。  有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1.加强证据搜集  执行部门应对符合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案件,进行紧密跟踪,组成专门的执行小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注意收集、查证有关主体身份、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证据、以及被执行人抗辩理由的查证,移送公安机关,让恶意拒不执行的老赖受到经济和刑罚的双重处罚。对于因慑于刑罚手段的畏惧,绝大多数的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也会自愿为其履行义务,但此时也不能取消对被执行人适用拒执罪的追究,但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如不处罚,则还是会使其他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被追究刑事处罚而消极执行。  
2.协调各方关系,完善追诉程序  作为法院要处理协调工作,使公安、检察机关与法院机关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司法职责,使抗拒执行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公安、检察机关,要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法制大局着眼,共同支持、配合法院惩处“拒执”犯罪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也应此问题做出统一操作规范,出台工作细则,完善相关追诉程序,使执法部门之间在处理这类犯罪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减少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从而使“拒执罪”发挥它应有的惩罚拒绝执行行为的威力。  
(四)加强司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司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可以向媒体公布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对老赖有威慑作用,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行为,是会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可以逍遥法外的。既能体现刑法的公平性,又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度,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法院形象和解决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  
2.增强执行人员适用该罪的意识,有效打击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人员因忙于执行工作实务,而疏于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相关犯罪的使用,因此要提高执行人员对拒执行为的认识,符合拒执罪的应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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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保险拒赔怎么办理流程
1.了解保险合同:投保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标准。 2.提出理赔申请:投保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等待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进行保险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数额的计算。 4.接受或拒绝赔偿:保险公司会将审核结果告知投保人,如果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则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则需要投保人进行维权。 5.投诉或起诉: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申诉渠道进行投诉,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或改变决定。如果投保人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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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绝理赔如何处理流程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常用的解决方案: 1.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首先,被拒赔的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尝试达成共识。如果问题较小,双方可以就某些条款或细节进行修改或协商。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明显错误或不合理,可以选择其他解决方案。 2.申请仲裁:被保险人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关仲裁机构有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 3.起诉诉讼: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冤枉之处较大且亏损较大,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被保险人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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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督促流程和民事诉讼流程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督促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一、督促程序的流程
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都应当受理。为迅速解决债务争议,人民受理申请后,仅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需要询问债务人及开庭审理。人民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及债权债务不合法等。
3、异议的提出。人民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接触被申请人,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这时,申请人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就该事项提讼,人民对该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朋友前段时间由于一点点的矛盾在公司里面闹事,现在被告上了法庭,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 自诉拒执罪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我对于自诉拒执罪的流程问题的我的理解了
你好,我的案件法院已经判下来了,但是对方一直没有还我钱,咨询一下关于拒执罪自诉立案流程的具体内容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任某,你已经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现在向你送达刑事自诉状副本……”6月8日,当内乡法院法官向任某宣布,他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任某没了此前毫不在意的模样,当场明确告诉法官“通知家属拿钱”。据悉,这是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发布后,河南法院系统再次受理的拒执刑事自诉案。
法院卷宗显示,任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赔他人40余万元。诉讼中,任某个人账户不时有数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巨额进账,但在官司结束、任某败诉之际,其个人账户的钱却不翼而飞,此后再没进账。此外,任某家中有大型机械设备,但就是不履行法律义务。在两次司法拘留仍不奏效的情况下,内乡法院将任某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书面告知“不予立案”后,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经审委会研究,内乡法院院长签署逮捕令,将任某逮捕羁押,等待刑罚。
该院执行局长杨桂东告诉笔者,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被申请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书面告知不予立案,不追究被申请执行人刑事责任的。
杨局长表示,该项自诉举措,其实是给申请执行人多提供了一个挽回损失的途径。未来,如果“老赖”死赖着不还,只要符合“拒执罪”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当事人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内乡法院对该案的立案受理,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同时也对嗣后的审判、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此案正在加紧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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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保险拒赔怎么办理流程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查看合同条款:被保险人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查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在合同中列明。 2.协商解决:被保险人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具体原因,并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索赔请求的合理性。 3.投诉: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或者保险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诉讼维权:当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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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非诉流程与特别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非诉流程与特别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今年新修改的民诉法还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而非讼程序就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
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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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绝理赔如何处理流程
经过保险公司理赔审查,当事人可采用以下常见解决策略:首先,明确理赔决定及原因,若有异议,及时提出申诉;其次,考虑与保险公司协商,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最后,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或选择其他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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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简易流程调解离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流程调解离婚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特别流程是非讼流程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吗
特别程序是非讼程序。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是什么
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也是诉讼程序的一种,但是程序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均不相同,由法律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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