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款的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目前状况之一,那么便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1.潜在犯罪行为可能会对其施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若所犯下的罪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影响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影响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并且满足上述任一条件,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具体的申请流程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审判程序中,受拘留的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或者被告,是有机会和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一项受到法律严格管制的刑事法律手段,它的设计目的在于确保刑事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又尽量不去过分地干扰到嫌疑人的身体自由活动。可是,如果你能够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例如在犯罪行为上并未采用暴力手段、预计将会收到相对较为轻微的处罚、可以提供稳定的住所居住以及自愿表达出自我悔过的意愿等等,而且也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你会再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你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罪犯或被告人均可以申請審查程式後再予併案處理:該犯人的犯罪行為較輕,並且應對社會沒有危險;或者因病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處於婦女特別生理狀態;也可能是由于司法程序的延續性而使案件獲得解決。上述申請由公安機關予以執行。倘若您或者您親近人員正因涉嫌罪名被拘留但仍滿足上述條件,則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務必遵循法律和司法的操作規範進行許可手續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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