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利在其被逮捕之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共同做出是否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而,这个决策并不是仅仅依据逮捕发生后的时间长度来做出的,而主要考虑的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具体状况是否满足上述法律规范所列出的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回答“逮捕后几天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这样的问题,而必须要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逮捕时长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期限通常为7个月。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进行的侦查羁押期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月;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则可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延长至3个月。对于存在法定情形而导致侦查期限届满仍无法全面查明事实真相的案件,亦有权申请予以延长,但总计延长期间仅为2个月。
此外,对于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若在有限期限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结案,还可再次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在被逮捕后,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不仅会根据其逮捕之时限进行衡量,更会深入考量各位当事人的实际境况。因此,关于"逮捕之后几天可以申请获得保释"这一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圆滑地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我们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深度剖析与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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