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最多判几个月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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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最长期限是三年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罚。拘役和管制的最高刑期分别为六个月和两年。但需注意,此罪需满足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且情节严重等条件。
非法捕鱼最多判几个月

一、非法捕鱼最多判几个月

非法捕捞行为有可能触犯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这一指控。本罪行的刑事审判和量刑依据主要是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在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施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罚金等相应的刑罚。当然,对于拘役与管制这样的刑期,最高可达六个月或两年。不过在认定是否符合本罪名的构成要素时,必须满足在禁渔区、禁渔期间进行捕捞作业,或者是采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及方法进行水产品捕捞,并且犯罪情节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这个条件。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非法捕鱼怎么处罚

非法捕鱼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定罪及判刑,仅当其在符合法定条件并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时方能构成刑事犯罪。若在禁渔区域、禁渔期间或采用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与方法进行水产捕捞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严厉程度可达长期的三年有期徒刑倘若情况极其恶劣,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刑事处罚其中,拘役的最高刑期为六个月,而管制则为两年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该罪行必须满足在禁止捕鱼区域、禁止捕鱼期间或者采用了被禁止的捕捞工具与方法进行捕捞,并且情节严重等诸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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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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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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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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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多少鱼才可以立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340.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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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特体
1、罪体行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这里的禁渔区,是指对某些重要鱼、虾、贝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划定的一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种类。禁渔期,是指根据某些鱼类产卵或者成长的时间而规定的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关于不同捕捞对其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破坏水产资源的捕捞方法。禁用的方法,是指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客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体是水产品,这里的水产品,是指自然野生的水产品,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水产品。
2、罪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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