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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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遭遇同等责任且对方未支付赔偿款时,建议首先尝试协商;若无果,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若协商和保险均无果,可通过交警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并查封涉案车辆。事故发生后,若对方拒绝按责任认定书赔偿,可携带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赔偿。机动车事故中,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缺口则由侵权人承担。如遇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一、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关于当事人遭遇同等责任且对方未能支付赔偿款的情形,您可参照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第一,提议双方先行开展协商;若协商仍无果,在对方存在保险保障的前提下,您有权尝试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第二,当等效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且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时,首先,您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展开调解工作;若此种方式无法奏效,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保险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对其做出判令并责令赔偿。

同时,您还有权要求法院对涉案车辆采取查封措施。

第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对方未能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所确定的职责进行赔偿且拒绝赔偿,首先,您需要与对方继续进行积极的交流和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

其次,您可以尝试申请由法院进行判决。

(1)事故发生后,交警完成了相关现场勘验工作,划定了责任界限,并给予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若双方对于交警的认定均未提出异议,则需按此执行。若一方的职责已经明确,但对方却未予履行相关义务,遇见此类情况,您可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律原则做出判决,责令对方赔偿您遭受的损失。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将依法做出判决,规定对方应赔偿损失。如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未能赔偿您的损失,您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您或他人损失,若此责任完全在于该机动车一方,那么,首先,应由承办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员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畴之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主办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员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尚有资金缺口或未曾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情况,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他人人身权益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需按照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或是侵权人因此所获得的好处进行偿还。若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在赔偿金额上的协商陷入僵局,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同等责任自己也要出钱吗

只有在机动车之间产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两方才需要各承担总损失的50%责任。

然而,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的驾驶员以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确认的平等责任原则,机动车方仍然需要承担至少超过总损失60%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在面临与其他责任方等同的事故责任,并且对方未能履行赔偿义务之际,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倘若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您可以尝试寻求保险公司的协助来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倘若就保险以及协商手段都无法达成理想效果,您可以考虑通过交警部门的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并依法对涉及到的相关车辆采取查封措施在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对方拒绝按照责任认定书上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赔偿,您可以携带该认定书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并执行赔偿在机动车事故处理过程中,首先应当由交强险负责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再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若仍存在缺口,则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若在赔偿金额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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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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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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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一方不愿解决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一方不愿解决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一方不愿处理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愿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提讼,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主张、行使自己权利的时间期限,未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行使权利的,该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强制保护。然而,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自己的索赔途径,首先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不可超过诉讼时效。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主张、行使自己权利的时间期限,未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行使权利的,该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强制保护。换句话说,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的,将会丧失胜诉权,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法律亦不禁止,只是不再给予该权利强制保护,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第136条第项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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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电瓶车不愿意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不肯赔钱,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同时还可以申请法院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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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志愿兵转业到企业退休后是按干部等遇还是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
[律师回复]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五条、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
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第六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除由部队按规定发给生产、生活等项补助费外,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协助解决。
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本人要求回乡的,需有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准予复员回乡。
第十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对符合条件经组织批准已随军的志愿兵家属的安置和住房,按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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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对等责任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指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相当,应各自承担相同的责任。判定同等责任时,法院会考虑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双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若双方均存在类似错误或违法行为,法院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双方承担相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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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志愿兵转业到企业退休后是按干部等遇还是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
[律师回复]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五条、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县(市)安置有困难的,可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
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第六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除由部队按规定发给生产、生活等项补助费外,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协助解决。
志愿兵在服现役期间,因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本人要求回乡的,需有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证明,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准予复员回乡。
第十条、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对符合条件经组织批准已随军的志愿兵家属的安置和住房,按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排。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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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姑娘和某男处对象时,该男买车,电脑,首饰等物品自愿赠送与女孩,后来在相处过程中因琐事分手了,再后来他发现女孩又找男朋友了,该男子就控告女孩诈骗罪并扣押拘留看守所,请问这样的事情是否构成犯罪呢另外女孩被抓并不是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抓捕,为什么呢?刑事诈骗抓捕程序是怎样流程。现在女孩已被扣留已经9天了。请问家属应该怎么做做什么才能解救女孩
[律师回复] 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呢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为你详细介绍。  
一、诈骗多少钱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诈骗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的重要罪名之一,同特殊诈骗罪相比属于普通诈骗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4、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志愿者志愿服务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志愿者志愿服务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以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雇佣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志愿者的义务工作性质,志愿者与受益人之间并没有形成雇佣关系,所以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受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志愿者可以向对他造成人身损害的第三人主张赔偿,如果第三人不能确定或无赔偿能力的,可以要求被帮的受益人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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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对等,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有违规行为,导致责任各占一半,赔偿方法是:双方司机先用交强险进行赔付,超出限额的部分各自承担50%。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那么机动车的损失由对方赔偿50%,其余部分由自己承担。如果有保险,就由保险公司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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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班受伤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但老板不愿意去做伤残等级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一、在工地上班受伤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但老板不愿意去做伤残等级怎么办?
劳动者自己做。首选当然是和老板私下协商解决。如果老板执意不赔钱,那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了,请个靠谱的律师。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临时工工地受伤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项目是否完工,既不影响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意见》规定,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另外,根据《意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可见,你丈夫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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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陪侍费,等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不是的。除了医疗费之外,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等均是在12.2万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的,再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2、如果受害方或责任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赔偿责任比例适当减少10%。体现优者负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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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对等责任是什么?
医疗事故对等责任是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承担对等的责任。如果有相关的赔偿的话,应当是按照各占50%的比例来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之下,主要指的就是医院方面存在着过错,但是患者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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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三等乙级伤残等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三等乙级伤残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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