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否应当返还彩礼款项,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仅维持了一整年便选择解除婚约,并且在此期间二者均未能真正开始共同生活,或者在婚前,男方因向女方支付过高的彩礼导致其个人经济状况陷入困境的话,那么女方有义务向男方返还彩礼款项。
然而,若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开始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在婚前所支付的彩礼并未对其个人经济状况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女方则无需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一年退彩礼吗
结为夫妇仅一年后,男方支付给女方作为聘金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返还。这与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即使此时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作为聘金形式的结婚彩礼也无法收回,但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共同处理,或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时进行相应的调和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慎考虑与评断如果双方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却在短时间内选择结束婚姻并未开始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为支付彩礼导致其经济状况陷入极度困难之中,那么女方有义务将彩礼予以退还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开始共同生活,或者男方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受到严重影响,那么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必须对每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