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若对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采取判决离婚的处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离婚案件具有显著的人身特征,要求当事人必须亲临现场参与诉讼过程。
然而,对于那些由诉讼代理人代理的离婚案件,除了在无法表达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应当亲自出庭;倘若确实存在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出庭,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以示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起诉离婚一方未出席庭审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当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如若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的状况,便可选择终结这段婚姻关系。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婚姻关系便只能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当庭知道结果吗
通常而言,开庭日当天不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尤其对于离婚案这类特殊性质的案件更是如此,其原因在于并非夫妇二人之间仅因感觉不适或出现短暂分歧便要离婚;
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分析,若法官依据夫妇二人所提供的证词及陈述发现他们之间的婚姻情感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即便在庭审结束之后,也可能考虑再次进行双方协商以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样做不仅体谅了当事人紧绷的情绪,还避免了当场宣布判决给人带来的突如其来的冲击;
关于当庭宣判作为一项总的原则,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离婚案件必须当场作出判决;而如果您有意不愿他人参与或旁观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那么此刻您尽可援引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条款,向法院主张对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未能出席审判程序,一般法院不会径行作出离婚判决,原因在于离婚案件须由当事人亲自参与其中然而,诉讼代理人以代理人身份代为出庭的情形除外,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仍然需要亲自出庭,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且已向法庭提交书面声明若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持有共同观点,可以选择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反之,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必须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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