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独立提起诉讼以寻求离婚赔偿。倘若人身遭受伤害并构成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便有权利请求婚姻损害赔偿,同时还能针对人身损害提出赔偿请求,从而实现对于加害方的双重惩戒。所谓损害赔偿,是指在由于夫妻一方存在严重过失而使婚姻关系走向崩溃,同时给无过错方带来了财产或精神方面的损失,最终致使婚姻关系无法挽回需要离婚之际,有过错的配偶必须为其对无过错配偶所承受的物质与精神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一方单独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房屋手续完备与否的问题房产证乃是唯一能够证明房主对于所持有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确切凭证。因此,在涉及无房产证之房屋的交易过程中,购买者可能会面临无法获得该房屋的巨大风险。房主或许已经持有房产证,但却可能将其作为抵押物或者进行转售。即便目前尚未办理房产证,待未来成功申领之后,房主仍可继续进行抵押及转售行为。因此,为确保交易安全,建议优先考虑选择具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关于房屋产权清晰度的问题某些房屋存在多位共同所有人的情况,例如由继承人共同持有的、家庭成员共同持有的以及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等多种类型。在此种情形之下,购买者应与全体共同所有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若仅有部分共同所有人未经其他共同所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那么购买者与其签署的买卖合同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遭受人身侵害亦或是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均有权利单独提出诉讼以追求离婚赔偿的权益所谓“损害赔偿”,即夫妻一方由于其重大失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给另一方带来了财产或者精神方面的损失时,有过错的一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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