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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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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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轻刑、重病、孕哺期妇女等情况,且不危害社会安全的嫌疑人或被告人。虽未设次数上限,但每次申请须符合法定条件,执行权归公安机关。嫌疑人或被告人可根据情况多次申请,前提是满足法定条件。
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

一、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文列举了一系列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办结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次数上限,因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依据自身实际状况与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在每一次申请过程中,均需严格遵循上述法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且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必须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办几个取保候审的地方

清除了污名之后的被告或者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且决定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一般的做法是在其居住所在的地点,或者案件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内的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申请和办理手续。这个过程的设计初衷在于确保被指控者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因为过度的拘禁而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中找到详细的阐述与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适用取保候审制度的案件必须具备可能判处轻度刑罚、患者具有严重疾病、身处女性哺乳期及孕期等情形,同时还需保证当事人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任何威胁。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并无明确设定申请次数的上限,但是,每次的申请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该权力的行使最终由负责侦查和预审的公安机关进行决策。在满足以上所有法定条件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依据自身状况酌情提出多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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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刑事案件中,一般只能办一次取保候审。要是第一次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案件还没审完,符合条件可以再申请。不过,最后批不批准,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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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能不能再次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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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再次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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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办几次
取保候审并不是在所有案件中只有一次适用机会。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变更这一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找担保人或交保证金,并签保证书,承诺随传随到,进行非拘禁性监管。这种措施旨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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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再次解除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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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好办几次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并未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然而,每一次提出申请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法定条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例如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那么他们是有权利多次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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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还能不能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提出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罪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要看详细案情和证据。建议聘请律师会见和辩护,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争取轻判。 取保候审的条件: 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有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妨碍诉讼顺利进行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采取取保候审时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患有严重疾病宜羁押诸因患病生活能自理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具有此种情形逮捕前发现能决定逮捕;逮捕发现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需要逮捕证据足指被拘留人能判处有期徒刑上刑罚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足够证据拘留法定期限内能收集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侦查、、审、二审办案期限内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另外根据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有效出境证件能出境逃避侦查需要逮浦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规定对提请逮捕检察院机关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移交决定需要复议、复核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取保候审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及其严重犯罪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3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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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几年办一次
取保候审没有明确规定每年可以申请的次数。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制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在原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没有结案,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重新评估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会全面权衡,决定是否再次启动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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