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几年办一次
对于取保候审,并未明文规定其每年可申请几次。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其通常运用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由司法机构依据案情发展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具备的特殊条件而作出相应决策。若在此前实施的取保候审期限内,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或出现了新的状况,使得对强制措施进行重新评估成为必要时,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各类因素,以决定是否再度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未明文规定每年可申请次数。它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由司法机构根据案情及嫌疑人和被告人条件决定。若原取保候审期内案件未结或新情况出现,需重新评估强制措施时,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决定是否再启动该程序。
二、取保候审了会判缓刑吗
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取保候审与缓刑有着紧密联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若被告人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拘留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无再犯罪之虞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重因素,那么法院有权依法对其宣布缓刑,其中特别包括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通知去检察院会被收监吗
在经过取保候审程序后收到前往检察院的通知,确实存在着被重新羁押的潜在风险,然则这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发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刑事司法中的限制人身自由之措施,其本身并未标示着事例已经了结或是犯罪嫌疑人事实现已无罪。若在检察院对事例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又或是案情出现了重大的转变,例如新发现的犯罪事实、证据等,使得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再适宜时,那么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面临被重新羁押的境地。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案情证据等方面并未出现显著的不利变化,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不会被重新羁押。然而,最终是否需要重新羁押,还需由检察院根据对整个事例的全面审查与评估来做出决定。
取保候审未明文规定每年可申请次数。它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由司法机构根据案情及嫌疑人和被告人条件决定。若原取保候审期内案件未结或新情况出现,需重新评估强制措施时,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决定是否再启动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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