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期间让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并不会妨碍到对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司法程序的执行运用。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将某些特定时间段(例如过节期间)设定为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有权依法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春节期间有工资吗
新年放假期间的薪酬发放方案将严格按照以往的常规标准执行。春节假期作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日之一,对于选择在春节期间休假的员工,用人单位有责任且必须支付其相应的假期薪资。值得注意的是,春节共有七天的休假时间,其中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被明确界定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按照既有的法规要求,用人单位需在上述日期内安排员工加班时,需按不低于每位劳动者当日或小时报酬的300%,额外给予加班薪资的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详尽且明确的规定,在我们共同庆祝新春佳节这样的喜庆时刻,也绝不会影响对取保候审这一法定强制性司法程序的严格执行和适用。此项法律条款从未明示将某些特定时间段(如重要节日期间)设定为决定是否实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正如刑事诉讼法则所述,只要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符合上述条款中列出的任意一项情形,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门便拥有充分的权力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之强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