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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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地产遗产公证需准备: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2.若代理人办理,需有被继承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相关法律文书;4.显示财产权益的证明材料,如房产所有权证明。
央产房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央产房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关于房地产遗产公证所需准备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几项内容:1.被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2.如由他人代理申办手续,则代理人需提供经被继承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3.申办公证的相关法律文书;4.与所申办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资料,若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应提供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文件。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央产房买卖纠纷应如何解决

房地产争议诉讼的举证程序探讨1.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由谁主张的问题,便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需充分搜寻并研读与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了解究竟由何人负责举证,自身有无举证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存在举证责任转换的特定情况。若明确了自身应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当事人务必全力以赴地搜集有利于己方的证据

2.诉讼期间内的举证规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保证真实且合法。

首先,证据的真实性至关重要,这意味着当事人绝不可为赢得诉讼而不惜一切代价编造、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贿赂、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否则,不仅可能导致败诉的结果,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其次,证据的合法性也不容忽视,这主要涉及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时所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确立举证核心的重要性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不应毫无目的地向法院提供大量证据,而应始终围绕着自身的诉讼请求以及所陈述的事实展开举证工作,这便是举证的核心所在。一旦偏离这个核心,反而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4.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的重要性当事人如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却未能及时向法院提交,那么这些证据将失去其价值。

然而,何时向法院提交证据最为适宜?目前,我国尚未对提交证据的时间做出具体规定。因此,从原则上来讲,无论是在提起诉讼或答辩之时,还是在开庭之前、之中,乃至二审审理阶段,均可提交证据。但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在庭前交换证据,如此一来,既有助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快速结案。

5.证据提交前的审查与利用在开庭审理前,应抓住审查起诉状或答辩状的机会,对对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评估其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从而在庭审质证环节占据主导地位。

6.举证责任的豁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在进行房地产遗产公证时,所需准备的文件如下所示:首先,被继承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是必须的;其次,如果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还需要提供带有被继承人亲笔签名的正式授权委托书;第三,准备相关法律文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为了清晰地展示财产权益的归属情况,建议准备房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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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将此分为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遗嘱中财产的材料,必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个人生前合法财产材料。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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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将此分为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遗嘱公证需要提供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遗嘱中财产的材料,必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个人生前合法财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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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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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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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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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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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办理遗产公证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在公证进行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相关知识:
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公证。
公民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及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办理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得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户口。
立遗嘱者无需跟当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当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者生存期间,有权处置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卖掉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有多少算多少。
2020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公证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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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一、继承遗产公证有哪些流程 1、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二、申请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公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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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信托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办理遗嘱信托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办理遗嘱信托有哪些程序(相关材料)
(一)鉴定个人遗嘱
在遗嘱中必须明确以信托为目的的财产的同时,并明确表示用该财产建立信托的意愿,这是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
(二)确立遗嘱信托
首先,要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
首先要确知死者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确立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信托机构要成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必须由正式任命。
最后,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信托机构在被正式任命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之后,应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向死者的债权人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债权人在指定的期限(一般通知发出后的4~6个月)之内出示其对死者的债权凭证,据以掌握和清偿债务。同时,信托机构还要向死者的继承人和被遗赠人两种利害关系人发出正式通知。
(三)编制财产目录
受托人应在被正式任命后的较短时间内(通常为60天左右)与遗嘱法庭一起完成对遗产的清理、核定。信托机构准备好一个登记簿,仔细地将死者的财产集中起来,并记录在登记簿上。
(四)安排预算计划
信托机构在受托管理遗产和执行遗嘱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支付,为此,信托机构须拟订一个正式而详细的预算计划,将现金来源与运用逐项列示出来,若遗产的流动性差,现有的和可能的现金来源不足以支付债务、税款、丧葬费、受托人初期的管理费用等,则信托机构应制定一个出售部分财产的预算政策和计划。
(五)结清税捐款项
信托机构应付清与遗产有关的税款,这些税款主要有所得税、财产税和继承税。
(六)确定投资政策
如果遗嘱中涉及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必须对财产进行再投资的条款的话,受托人在准备税收申报单的同时,应该制定适当的投资政策和计划,选择既安全灵活又盈利的投资工具进行投资。信托机构受托进行投资,要像对待自己的财产或投资一样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应合理、及时、谨慎,需经得起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
(七)编制会计账目
信托机构编制的会计账目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遗嘱或管理遗产阶段,即办理完各项遗产所得和债务、费用支付后所作的会计账目,这些会计账目必须上交,经其核定后,寄发给受益人若干副本,允许受益人在一定时期内向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则批准信托机构的该种会计账目。
(八)进行财产的分配
上交的会计账目获准后,由签发一份指示信托机构进行财产分配的证书。信托机构在收到该证书后,视遗嘱信托办理的进度决定行使分配权。若遗嘱信托已经办完,则着手对财产进行分配;若仍有部分的投资或其他业务未结束,则等办完之后再行分配。
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
(一)形式要件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因而遗嘱信托可采用自书、代书及公证的方式。
(二)实质要件
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信托的财产需是其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
(三)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5、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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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办理遗嘱信托有哪些程序(相关材料)
(一)鉴定个人遗嘱
在遗嘱中必须明确以信托为目的的财产的同时,并明确表示用该财产建立信托的意愿,这是遗嘱信托成立的必备条件。
(二)确立遗嘱信托
首先,要确认财产所有权。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
首先要确知死者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确立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信托机构要成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必须由正式任命。
最后,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信托机构在被正式任命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之后,应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向死者的债权人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债权人在指定的期限(一般通知发出后的4~6个月)之内出示其对死者的债权凭证,据以掌握和清偿债务。同时,信托机构还要向死者的继承人和被遗赠人两种利害关系人发出正式通知。
(三)编制财产目录
受托人应在被正式任命后的较短时间内(通常为60天左右)与遗嘱法庭一起完成对遗产的清理、核定。信托机构准备好一个登记簿,仔细地将死者的财产集中起来,并记录在登记簿上。
(四)安排预算计划
信托机构在受托管理遗产和执行遗嘱的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支付,为此,信托机构须拟订一个正式而详细的预算计划,将现金来源与运用逐项列示出来,若遗产的流动性差,现有的和可能的现金来源不足以支付债务、税款、丧葬费、受托人初期的管理费用等,则信托机构应制定一个出售部分财产的预算政策和计划。
(五)结清税捐款项
信托机构应付清与遗产有关的税款,这些税款主要有所得税、财产税和继承税。
(六)确定投资政策
如果遗嘱中涉及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必须对财产进行再投资的条款的话,受托人在准备税收申报单的同时,应该制定适当的投资政策和计划,选择既安全灵活又盈利的投资工具进行投资。信托机构受托进行投资,要像对待自己的财产或投资一样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应合理、及时、谨慎,需经得起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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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机构编制的会计账目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遗嘱或管理遗产阶段,即办理完各项遗产所得和债务、费用支付后所作的会计账目,这些会计账目必须上交,经其核定后,寄发给受益人若干副本,允许受益人在一定时期内向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则批准信托机构的该种会计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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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信托的财产需是其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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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5、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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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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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委托家人贷款买房,委托书公证需要材料和公证费。
一、需要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供所购房产的具体信息(坐落,小区名称、楼号、房间号等);
4.委托书(有可能用到暂住证,都备齐吧总比到时候回去取省事。一般公证处帮助起草,如果银行有特殊要求,委托人一定要向公证处说明)
二、公证费:大约200-300元 因为地域的区别拿的材料会有小区别但大体也就是这些了
三、妈妈的身份证是必须要用的。有可能还要拿户口本。
最好去你的当地公证处问问或打电话。
2、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3、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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