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老公一起买的房子继子有权继承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屋,通常而言并不涉及到继子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类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然而,若存在特例情形,例如某一方是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购房,并且房产证上仅登记了该方的姓名;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总的来说,一般的继子女并不会对这些房产拥有任何份额。但是,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继子女的姓名,那么这个时候,房屋就与继子女产生了关联性,继子女也就相应地对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和老公创办公司跨区经营合法么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要求,任何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址之外开展业务运营活动均是不被法律认可和许可的。正因如此,企业若有意跨区域进行商业运营,那么他们的行为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与支持。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必须公开记载公司名称、所在地域、注册资本额、营业范围以及董事长或法人代表等关键性信息的。这些数据乃是企业合法运营的重要要素,不可逾越。若企业确实需要在其他地点进行营业,那么它们就要在当地依法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同时务必保证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载有的所有信息都必须与实际运营情况保持完全相符。只有这样,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够真正达到合法合规的标准。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而继子女在此类财产分配中并没有特定的份额。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了该房产,并且房产证仅以其名义进行了登记,那么这处房产就可以被视为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出现了继子女的名字,那么他们将会拥有相应的权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