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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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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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需耐心等待其财产变动。面对隐藏财产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应采取如下策略:一是请求法院追加延期执行罚息;二是积极参与财产线索调查;三是监控被执行人动态并向法官报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时效可能因特殊情况中止或中断,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一、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实在无法提供可供执行之财产,法院亦将无可奈何,因此,申请人仅能等待被执行人名下再次产生财产之时,重新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然而,倘若被执行人蓄意隐瞒财产,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应从以下三个层面施加压力:首先,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追加延期执行的罚息;其次,积极协助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后,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动态,并及时向法官进行报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问题,则应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在实践过程中,倘若执行对象处于确无财产可以履行债务的状况,那么法院将无法提供有效的执行方法与措施,申请人此时便不得不选择等待,直至执行对象重新积累足够的财产之后再次提请法院执行相关事宜。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时执行对象并不会主动积极地协助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完成债务偿还任务,反而会采取各种手段试图隐匿自身的财产,实行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尝试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施加压力以促使执行对象充分行动起来:

首先,借鉴相关法律法规,向司法裁判机关申请追加被执行对象承担逾期履行债务的滞纳金

其次,投入更多的时间和努力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努力挖掘被执行对象可能存在的任何形式的财产线索,为法院的后续执行创造充分的条件;

最后,密切关注被执行对象的生活动态和行踪变化,一旦发现类似可疑迹象应立即向审判人员汇报,以便法院充分掌握信息,做出最佳决策。需要指出的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申请强制执行的保护期为两年。在这期间内的申请执行时效若是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中止或中断事件,均适用与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面临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的困境时,申请人需要耐心地期待其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对于故意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首先,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延期执行罚息;其次,申请人应当积极参与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调查工作;最后,申请人要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给法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但这一时效可能会因为特殊情况而中止或者中断,具体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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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给其压力: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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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果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如何处理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 二,积极配合,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其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在收入产生后 第一时间向执行报告,以免收入被挥霍一空,还是无法执行。 二、在执行程序中怎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1、从申请人处挖掘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先行扣留权。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套取:笔者在代理赴保定市执行案件时,因被执行人是一房地产公司,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执行人旗下有一宾馆,我们便谎称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钱款不足为由,要求给我们一个账号,我们的公司直接打过来,总台服务人员经请示经理后,给我们一个账号,然后我们和执行法官赶到银行一查询,余额远远超过应执行款项,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成功返回石家庄。 (2)安排“线人” 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三、强制执行中哪些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司法解释》 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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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执行人无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果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如何处理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 二,积极配合,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其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在收入产生后 第一时间向执行报告,以免收入被挥霍一空,还是无法执行。 二、在执行程序中怎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 1、从申请人处挖掘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先行扣留权。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套取:笔者在代理赴保定市执行案件时,因被执行人是一房地产公司,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执行人旗下有一宾馆,我们便谎称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钱款不足为由,要求给我们一个账号,我们的公司直接打过来,总台服务人员经请示经理后,给我们一个账号,然后我们和执行法官赶到银行一查询,余额远远超过应执行款项,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成功返回石家庄。 (2)安排“线人” 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三、强制执行中哪些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司法解释》 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既包括当前的财产情况,也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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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无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当强制执行遭遇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时,法院会裁定暂时中止执行。但执行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这意味着,即使当前面临困境,申请人仍有权在未来继续追求其合法权益。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保障申请人的权益,确保被执行人在具备执行能力时无法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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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被执行人无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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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拒绝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只能够暂时中止执行,具体可以查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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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执行被执行人无法提供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执行人的财产不够,并且没有可供执行的任何其他财产,那么,能执行到多少就拿多少。
如果被执行人,不是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那么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执行“以劳务抵偿债务”。但是被执行人,没有劳动能力,你就认倒霉吧。
如何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
调查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是一项艰苦而细琐的工作。在明确了被执行对象之后,应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作一基本的了解、分析,比如,被执行人的资产规模,资产主要形态,被执行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如被执行人是法人,则要弄清基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主要业务合作对象、企业效益,企业历史沿革、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个人情况。通过以上调查分析,目的是要弄清被执行人的资产分布面和可能的存放地点等情况。同时,尽可能多地掌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同时尽可能多地搜集被执行人可能的资产信息,如合作对象、投资等。有些信息,对外人是秘密,其实内部人都知道,只要稍作打听就能掌握。
1、在当地房管局、土地管理局核查其名下的房地产
2、在当地人民银行调查其所开基本账户在商业银行调查其所开的存款账户和其它账户。现在各大商业银行实行全国联网,只要提供姓名、身份证,便可知道被执行人在同一银行在全国各地的开户情况。
3、通过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公司,可以查清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开户和账上现金和股票数目情况。
4、掌握其投资实业公司情况。可在被执行人有可能投资兴办实业公司的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用其名称“海选”其有无投资兴办的实业公司。现在全国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提供对外收费查询,只要提供投资人名称和证件号码,便可很快查到其名下的企业。但目前只能查到法人代表名下的企业,查股东还要作一些努力。
5、在当地车管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6、通过被执行人企业的财务和当地税务、工商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调查其财务报表、企业盈利情况、企业资产明细等相关资料。总之,在其有可能存放资产的地方,都要摸一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银行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公民个人资料是保密的,一般不对外查询提供,对此,可确定一个范围,提交人民执行部门去核查。或采用其它办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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