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立案处理程序如下:当发生在道路之上的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之际,车辆驾驶人必须立刻将车辆驻足,并对现场进行充分的保护;倘若造成了人身伤害,车辆驾驶人则须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如有必要,因为抢救受伤人员而变更了现场地点,应当用醒目的标志明确标示出新的位置。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警通知之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立即派遣交通警察前往现场,通过先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以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地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事故如何知道车主的车速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行驶速度的鉴定通常是依据路口的监控录像进行精确测量,或是参考道路上留下的制动摩擦印痕来进行推算。公安交通执法部门须根据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周密勘察、细致检查以及深入调查所获取的信息,结合相关的检验与鉴定结果,迅速地编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权威性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立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