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算是坐牢吗
答案并非如此。看守所乃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之地,凡因刑事拘留、逮捕获囚者皆聚集于此。若情节轻微而判决时余生刑期尚不满一年者,亦可在此处服刑。
值得注意的是,看守所允许亲人邮寄衣物至内衣等贴身之物,以及保暖衣物等。
至于外衣方面,需要征得看守人员同意方可穿着。总的来说,看守所与监狱之间区别颇为显著,前者通常拘禁于羁押室,活动甚少;
然而后者相对较为宽松,囚犯可准许外出进行劳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在看守所算是取保候审吗
若具备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内,便可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详细条件如下:为确保取保候审遵循公正合理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给予取保候审:
首先,其所涉及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
其次,其所面临的刑期可能超过有期徒刑,但基于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考虑,可以进行此项措施;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及家人造成进一步伤害;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到,但仍未得出结论,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看守所算是坐牢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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