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罪行系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进行追逐竞争性质的驾驶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及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扬长而去,逃避现场的违法行为。对于交通运输领域内因此类严重事件而选择逃逸或具有其他极度恶劣情节的行为,不妨对其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由于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出现,则应依法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示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诸多加重量刑情形主要涵盖了所引发的重大事故后果、屡次犯罪行为、醉酒驾车并导致事后逃逸以及对执法人员的违法抗拒等各类情况。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裁量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以上所述各类情节,进而根据具体案情来调整并加重其对应的刑事处罚力度。比如,当涉案行为导致受害人伤亡的情况出现,亦或是存在着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潜在风险,那么被告人就很有可能面临更为长期的拘留期限甚至是有期徒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加逃逸怎么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