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职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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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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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小时计算劳动关系的协议。其特点包括:以小时为单位构建劳动关系并结算报酬,法律允许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且用人单位需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兼职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空闲时间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兼职单位无需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职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职吗

实际上,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以小时作为计算劳动关系的基础单位来制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在诸多方面均具有明显特征,首先,它是以小时为基本单位构建的劳动关系,因此报酬结算的基本单位也相应地设定为小时;

其次,法律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此同时,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然而,兼职行为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通常情况下,当劳动者已经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之后,他们会在正常工作之余为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因此,兼职期间的用人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怎么算个税

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为,将个人所获收入在扣除非法定申购价格六万元之外,再行扣除法定专项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确认的其他特定扣除之后,得出的剩余金额即被视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额。

然后,基于此所得额,该项税收采用特殊的超额累进制税率进行征收,其税率范围从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职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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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非全日制的员工,但是我总也搞不清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兼职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意见》
(
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十
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十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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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包括兼职吗
不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而兼职的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一般为劳动者在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后,在正式工作之外为其它用人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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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职劳动合同吗?
不是,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每日平均工作的时间是不能超过四个小时,而对于兼职是可以超过四个小时工作时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双方协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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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的学生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干兼职工作的学生,并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条件,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说,是以小时计算薪酬的,在同一个单位,每天工作不能超过四个小时,是一种灵活的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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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的区别有吗?
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的区别是有的,一般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使用的范围;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属于以小时计酬为主的,一般每日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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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大学刚暑假,现在在外面做兼职,我听说现在还有非全日制用工,咨询下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一样吗
[律师回复]
1. 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为平均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每周二十四小时的总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安排时间的特点。
2. 签订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其前一份劳动合同的履行。
3.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 非全日制劳动工管系解除或终止。
非全日制用工中,企业可以随时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得用工更灵活,成本更低。相对的,劳动者也同样可以随时解除用全日制同工的劳动关系。
5.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6.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7.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
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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