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即使未进行刑事拘留,依然有可能被批准采取保释候审措施。这是由于刑事拘留与保释候审皆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且并不以刑事拘留作为执行保释候审的必要条件。若犯罪嫌疑人体质适合,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保释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犯罪嫌疑人自己提交证据能否采纳
犯罪嫌疑人家属所提供并由其本人亲自签名、盖章确认的自书材料,在法律上被视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之一。
然而,若该份自书材料对案件相关事实的叙述与其之前的坦白供词存在明显矛盾,也即所谓的“翻供”行为,那么检察机关将依据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和评估。
通常来说,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支持,否则检察官不会采信自书材料中所陈述的与先前供述相悖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自愿七寸保证真的可以不拘留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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